2023云南玉溪市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公告
2023-08-31 来源:玉溪人才网 浏览量:24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拓宽优秀村(社区)干部发展渠道,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决定面向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在村(社区)〔含村(居)民小组〕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截至2023年8月31日,现任的村(社区)“两委”副职、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且在村(社区)〔含村(居)民小组〕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以县(市、区)为单位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玉溪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社区、热衷社工、热忱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在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基层治理等工作中实绩突出;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性质和专业不限;
5.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及2023年届中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考核为“优秀”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吸毒涉毒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列入行(受)贿人员名单的;
6.信仰宗教、参加邪教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7.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连续两年被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经历业绩评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各占50%,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填写《玉溪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9月11日至9月13日期间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党建办审核,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招聘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
3.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乡镇(街道)上报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联系应聘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或联系应聘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对报名表所填内容进行确认。同步征求纪检监察、政法、法院、检察院、民宗、公安、卫健、信访、林草、审计、税务等部门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笔试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考试院制作笔试准考证,并委托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发放。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层党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应知应会内容,考察村(社区)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由各县(市、区)通过考生所在乡镇(街道)逐一告知。
(三)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具体评分标准见《玉溪市2023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各县(市、区)根据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如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则以中央、省市表彰奖励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
(四)体检
拟招聘人员体检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之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参加体检的考生签订《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